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各位理事:
根据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 号),中国化工学会现在开始进行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根据中国科协要求,中国化工学会负责组织本会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
二、推选名额
中国科学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65名,中国科协可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75名,中国科协可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0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农业学部不超过36名,医药卫生学部不超过36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不超过24名,工程管理学部不超过24名。
中国化工学会接受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根据规定,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不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中国化工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特殊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我会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3.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各推选单位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中国科学院文件见: 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
中国工程院文件见: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
2.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单位推选表(附后),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材料(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
1.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推选表(附后)纸质件1份;
2. 三位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二)候选人材料(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送)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29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29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以下中国科学院网站下载、查询:
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32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一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以下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查询: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
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六、 注意事项
1. 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多渠道推荐同一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并须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签字确认。
2. 对被两个及两个以上全国学会共同推选的候选人,请在单位推选表中加以特别说明。
3. 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4. 中国化工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将于2月10-12日召开初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向中国科协推选,并根据要求在推选之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和中国化工学会内部网络公示5天。往中国科协报送材料的时间是2015年2月25-28日。
七、报送地点及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17
中国化工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王雄跃 杨宜鸿 王燕
电 话:(010)64444058 64441885
手 机:13801379201
电子信箱:wangxy@ciesc.cn
附件:
1. 单位推选表
2. 同行专家评议表
3.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6180368.html)
中国化工学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