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欢迎加入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分类

单位会员为化工或相关领域的单位,拥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承认学会章程并愿意参加和支持学会活动,自愿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缴纳单位会员会费。

团体单位会员:

凡与化工有关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服务等合法设立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申请为团体单位会员。

理事单位会员:

理事单位会员(具体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根据理事会条例增补产生,为单位会员的高级类别。理事单位会员应为化工或相关领域在学界或业界具较强实力、较高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单位。

单位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

(一)其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取本会活动信息,优先参加本会有关的各项活动;

(三)免费取得学会的有关科学技术资料及《中国化工学会会员通讯》(电子版);

(四)优先参与学会组织实施的各类人才评价、人才举荐、科技奖励、成果评价、团体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

(五)可根据本单位需要向学会申请提供产学研信息、技术咨询及成果推广等与化工业务的相关服务;

(六)在中国化工学会网站及有关媒介进行本单位简介、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

(七)优先参加学会与各地区组织的科技和成果对接,推进产学研、行业与地区之间的对接与合作;

(八)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理事单位除享有优先获得以上权利外,还可推荐代表作为候选人参选中国化工学会各级别的理事职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二)按规定每年缴纳会费,会费标准见《中国化工学会会费标准》;

(三)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

(四)鼓励本单位的科技人员申请加入学会个人会员;

(五)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入会流程

第一步:请登录网址:https://member.ciesc.cn/,中国化工学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建议单位会员联系人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跳转到个人中心界面,点击“会员系统”,选择“单位会员”并点击“确认”。进入会员中心页面之后点击“继续完善”,填写单位会员信息入会申请表,提交后,需要将系统生成的pdf格式入会申请表下载下来,并打印盖章,然后将扫描件上传到系统相应的位置;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会员部会尽快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审核成功后,方可办理汇款及发票事宜;

第五步:单位会员证书为电子证书,成为单位会员后可自行下载。

团体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万元/年

 

联系我们

中国化工学会会员部  王艺霏 王健迎 

电话:010-64449478/64441885

邮箱:wangyf@ciesc.cn/wangjy@ciesc.cn

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会服务处 王艺霏 王燕

电话:010-64449478/64449479

邮箱:wangyf@ciesc.cn/wangyan@ciesc.cn

(工作日:9:00-11:3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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