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动态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入会邀请函
有关单位:
学会与国内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院校、研究设计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交往,互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使学会得到广泛的支持。许多著名企业、高校、研究院所都是学会的单位会员,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清华大学化工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浙江大学化工系及中国科学院有关院所等。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国内化工界著名院士、专家、教授组成。2012年4月学会迎来了建会90周年华诞,同时召开了第39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了理事会的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成员(见学会官网)。
学会与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日本化学工学会、德国化工技术与生物工程协会、英国化学工程师学会、韩国化学工程师学会等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是世界化学工程联合会(WCEC)执委会九个成员之一。
学会的会刊《化工学报》、《中国化学工程学报》(英文)、《化工进展》在国内外有广泛的影响,学会每年举办数十项国内外不同层次学术会议、双边会议、国际性展览,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学习交流机会,2013年被中国科协评为“科普先进单位”。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诚邀与本会专业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化工科技人员,拥护本会章程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加入本会。
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包括,单位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按规定程序进入理事会;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技术考察活动;免费取得本会的有关科学科普资料及《学会通讯》;优惠订阅本会会刊(《化工学报》、《化工进展》、《中国化学工程学报》(英文版);优先推荐本会所设“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优先推荐国家级有关奖项候选人(含“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光华工程科技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可通过本会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优先获得本会组织专家提供的技术咨询、成果评价和成果鉴定等服务;优惠或免费在本会会刊或网站上发布单位简介、项目招标、人才招聘等信息;可申请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专家集中讲学等活动。
义务包括,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意加入本会的单位,请填写《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寄中国化工学会会员部。
学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楼,邮编:100029
联 系 人:孙沙沙,崔胜利
联系电话:(010)64434970,64438491
手 机: 13810154543
传 真:(010)64411194
电子邮箱:sunss@ciesc.cn
附件 1:《中国化工学会章程》
附件 2:《中国化工学会会费标准》
附件 3:《中国化工学会会员制条例》
附件4:《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