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动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化工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Chemical Industry and Engineering Society of China,缩写为CIESC。
第二条 本会是由化工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成员,是发展我国化工科技事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组织化工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化工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化工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化工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化工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振兴我国化工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本会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按照《章程》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