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化工领域科技人才的成长,探索建立符合化工行业特色需求和社会认可的第三方人才评价体系,同时为开展工程师能力资格国际互认工作做好准备,在中国科协的授权和指导下,结合中国化工学会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现将2020年度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
二、受理级别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受理专业领域
化学工程相关专业: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环境化工、煤化工、化工安全及其他
四、材料提交
1. 网上材料提交:请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水平评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专业水平评价申请表》等相关文件,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 在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 纸质材料盖章件一式一份连同附件装订,请邮寄至中国化工学会。
五、评价与发证
由中国化工学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价并颁发评价证书。
六、评价费用
1. 人才评价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评审费、场租费、资料印刷费、证书制作费等。请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将费用汇至中国化工学会账号,并请标明“人才评价+姓名”;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请在汇款时详细注明参加人员姓名或以邮件形式告知。
2. 收费标准:工程师800元/人,高级工程师1200元/人。
3.学会账号信息:
户 名:中国化工学会
纳税人识别号:51100000500002440G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 号:0200 2538 0901 4450 629
联系人:马常红 010-64443169 mach@ciesc.cn
七、联系方式
任云峰: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胡 琴:010-64440548,18601242968,huqin@cies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中国化工学会709室(邮编:100029 )
附件1: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水平评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师专业水平评价申请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