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2017年10月,中国化工学会第40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40届理事会,180位会员代表当选为中国化工学会第40届理事会理事,所代表单位当选为理事单位。学会致力于为化工科技事业的不断进步贡献力量,学会业务发展及服务能力不断的提升,离不开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依据学会章程和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就缴纳2017年度会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类型及标准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 20万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企业 10万元/年
事业(含社团) 5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企业 2万元/年
事业(含社团) 1万元/年
理事单位: 企业 1万元/年
事业(含社团) 6000元/年
普通单位会员: 5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含学生会员):100元/年,亦可免交会费;
专业会员:100元/年,鼓励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享受优惠会费300元/5年)。
二、收款户名及账号
户 名:中国化工学会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 号:0200253809014450629
纳税人识别号:110105500002440
三、联系方式
会员部(会费标准):王燕,6444 9479,wangyan@ciesc.cn;
财务部(到款、票据):马常红,6444 3169,mach@ciesc.net.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17(100029)。
感谢支持!请于2018年1月底前将会费汇到指定账户,我们将在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收款票据。
请在会费汇出后告知我们。
中国化工学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