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分会场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分会场的通知
中国化工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直辖市)化学化工学会及有关单位:
“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拟于2017年10月14-15日在北京举行,现将本届年会分会场申办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场设置情况
1.申报单位范围
申请承办年会分会场以我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主,同时接受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地方化学化工学会申办。鼓励往届分会场承办单位连续申办,鼓励地方化学化工学会与我会专业委员会联合申办。
2. 分会场选题
分会场选题应突出学术性、学科交叉性和应用性,重点围绕化学工程基础学科、化工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化学工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等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以及与国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化工科技问题。
3.会议名称
为便于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每个分会场赋予一个独立、完整的学术会议名称。分会场的会议名称由“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第XX(数字)分会场:”+“分会场学术选题(研讨会、论坛等)”组成。如“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第3分会场:绿色化学工程与技术研讨会”。
4. 活动安排
各分会场活动时间、地点应服从大会统一安排,除组织本分会场人员参加年会开幕式暨大会特邀报告会外,各分会场可组织3个单元(半天为1个单元)的学术交流活动。
5.经费补助
中国化工学会给予每个分会场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
二、分会场申报及审批
请各申报单位结合本专业、本学科实际,提出分会场选题,认真填写《2017中国化工学会年会分会场申请表》(附件),于2016年12月25日之前报送我会。最终本届年会分会场设立由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后加以确定并公布。
三、申报要求
1.发挥专家的主导作用。每个分会场设主席1人,秘书长1人,并成立学术委员会。分会场主席应全过程参加本分会场学术交流组织工作。学术委员会由本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分会场的学术把关工作。
2.保证学术交流质量与效果,重视学术交流成果的总结和整理,会后各承办单位须向组委会提交会议纪要。
3. 各分会场要预报会议规模(人数),以便会场统筹安排。
四、其他
分会场确定后,我会将召开分会场筹备工作会议(另行通知),部署分会场筹备事项,务请各个分会场主席和秘书长到会。
联系人:张薇
电子邮箱:zhangw1961@163.com
电话:010-64455951,1380109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