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等程序,中国化工学会批准以下团体标准立项,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牵头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 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定/ 修订 |
1 |
工业用2,2,6,6-四甲基哌啶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2 |
工业用2,4-二氯苯酚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3 |
电子级盐酸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4 |
工业用2,2,6,6-四甲基-4-哌啶酮(三丙酮胺)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5 |
工业用五甲基二乙烯三胺 |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6 |
工业用环丙甲酰胺 |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7 |
工业用对羟基苯甲酸 |
宿迁思睿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8 |
电子级五氯化磷 |
湖北航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制定 |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
联系人:杨越 电话:010-64455951 邮箱:yangy@ciesc.cn
中国化工学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