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1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等程序,中国化工学会批准以下团体标准立项,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牵头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5 月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定/ 修订 |
1 |
聚合级乙烯、丙烯中微量氮氧化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制定 |
2 |
氯代碳酸乙烯酯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3 |
五氯吡啶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4 |
工业用N-乙基哌嗪 |
山东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5 |
锂离子电池用回收N-甲基吡咯烷酮 |
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6 |
半导体用缓冲氧化蚀刻液 |
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7 |
电子工业用高纯氟化铵溶液 |
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8 |
锂电池用聚偏氟乙烯 |
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
制定 |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
联系人:张颖
电话:010-64455951
中国化工学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