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等程序,中国化工学会批准以下团体标准立项,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牵头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 年9月7日至9 月2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定/ 修订 |
1 |
工业级超细硝基胍 |
宁夏绿色氰胺化学新材料研究院 |
制定 |
2 |
工业双氰胺 |
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制定 |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
联系人:张颖
电话:010-64455951
中国化工学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