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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各位院士、会士、常务理事和有关单位:

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现启动2023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在化工及其相关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和重要贡献,或对化工学科、中国化工学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可被提名为会士候选人。

2. 对化工领域做出贡献,且对中外化工领域的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化工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荐为外籍会士候选人。

3. 如果被提名的会士候选人连续两年未能当选会士,在随后1年停止被提名资格。

二、提名方式

1. 会士候选人采用提名制,不得自荐。

2. 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两院院士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市化工学会提名。

3. 外籍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推荐。

4. 每个单位或专家每年可提名1名会士候选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年最多可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电子版材料提交

请于58日前将《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附件1)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纸质版材料提交

请于5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会,逾期不予受理。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纸质版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纸质原件2份、复印件3份。

(2)《提名书》附件证明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材料提交后,请及时与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

3. 提名人、提名单位和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提名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提名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4.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 所有上报的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留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

电  话:010-64449479、15201580573  

邮  箱:wangyan@cies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

 

附件:

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3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