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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人基本条件

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三)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四)潜心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三、提名渠道

     1.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2. 中国化工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四、提名要求

青年科学奖提名书(附件2)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按照《青年科学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由提名组织对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青年科学奖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word)请各单位于4月12日16:00前发送至:renyf@ciesc.cn,邮件名称为“青年科学奖+姓名+提名单位”。

五、联系方式

任云峰: 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提名书

 

中国化工学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