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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化会字〔2021〕007号

各位会士、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省级化工学会:

        为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的标准和条件

        1.候选人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2.候选人须为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

        二、会士候选人的提名

        1. 会士候选人采用提名制,不得自荐。

        2. 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和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提名。

3. 每个单位或每位专家,每年最多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

4. 每位候选人须获得3 名本领域内正高级及以上专家(含会士)的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方为有效。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请于2021年1月20日-5月1日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 填报电子材料。

        2. 在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材料确认后,打印书面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3. 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电子版材料: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见附件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摘要表》(见附件2)、《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见附件3)、《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同行评议专家信息》(见附件4)。

        (2)纸质版材料: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见附件1)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6份;《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摘要表》(见附件2)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6份。

        4. 提名人和推荐单位应对会士候选人评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评议材料不对外公开,所有上报的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留底。

        5. 请于2021510前将会士候选人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化工学会会士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后请与联系人确认是否接收到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燕  电话:010-64449479,15201580573

        张瑜  电话:010-64410497,18518469826

        邮箱:wangyan@ciesc.cn,zhangyu@cies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

 

附件:

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摘要表》

3.《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4.《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同行评议专家信息》

 

 

中国化工学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