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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心业务介绍

        中国化工学会评估中心是中国化工学会直属业务职能部门。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全国学会职能定位和《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评估中心逐步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含成果评价)、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团体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适宜学会承接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

        (一)相关科技评估

        1、国家科研和创新基地评估

        围绕科技部管理的化工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等的运行情况和能力建设,作为第三方,按照要求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2、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评估

        围绕国家化工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监督评估通则和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配合开展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绩效、成果等整体评估。

        3、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估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在化工科研项目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围绕科研项目产生的效益、作用和影响等,依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数据和必要的预测数据,开展系统、客观、专业化的后评估。

        4、化工科技成果评价

        为石油和化工企业及整个行业服务,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依据中国化工学会的业务范围,由学会评估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

        5.教学成果鉴定(评估)

        (二)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

        围绕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专业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突出学会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重点开展化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探索开展化工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三)团体技术标准研制

        选择石化、化工相关上下游专业领域,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化工领域相关标准,促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团体标准研制模式,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四)国家科技奖励推荐

        按照有关要求,扩大并确定化工专业的推荐范围,进一步完善推荐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自身管理,严格工作规范和程序。

        此外,评估中心可以开展其他科技相关活动。

附件一   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附件二   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中国化工学会评估中心联系人:

        任云峰:010-64438624,renyf@ciesc.net.cn

        宫艳玲: 010-64444137, gongyl@ciesc.net.cn